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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划定2009年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 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联招〔2009〕009号 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经报请国家教育部批准,现将2009年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9年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 二、各招生院校在教育部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上自主划线,考生可向各招生院校咨询具体分数线。 二OO九年七月十日 主题词:联合招生 录取分数 通知 抄送: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教育部考试中心、北京、上海、福建、广州、香港、澳门各报考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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